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说明中提到“投标人和拟派建造师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低于 7000 ㎡或合同金额不低于 1700 万元的修缮提升改造类项目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之日起(起止时间:2019年1月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应附中标公示截图(政府或国有投资项目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公示截图,非国有投资项目提供项目信息表备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缺一不可。”
问:该处提到的“修缮提升改造”类业绩项目,是否合同名称必须包括“修缮提升改造”这六个字才可以?(若这样规定就脱离了法律对类似业绩要求的相关定义或认定),是否只要是合同名称或相关合同范围内包括“近似修缮或提升或改造“字眼就可以?比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维修、复兴整治、保护整治或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业绩都认可?
答:建筑面积不低于 7000 ㎡或合同金额不低于 1700 万元,合同范围内包含修缮提升改造类工程。
二、招标文件第10页8、其他要求中规定:注:以上资料无需提供原件,均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电子签章(其中,所有承诺书的落款可以直接加盖电子签章,也可以打印出来加盖单位鲜章再扫描放进投标文件)。说明:①招标文件内涉及到的“授权委托人”均指委托代理人即被授权委托人。②原件扫描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扫描件应包括年审及变更等记录页(如有)。
问:以上内容要求“均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电子签章”,并在②中要求:“原件扫描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就势必要求“比如各种要求的承诺书”必须是加盖单位鲜章再扫描放进投标文件,这样又和上面对“其中,所有承诺书的落款可以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冲突,是否可以认可“所有承诺书的落款加盖电子签章”即可?
答:所有承诺书的落款加盖电子签章或打印出来加盖单位鲜章再扫描放进投标文件均可。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
联 系 人:张洋毓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心A座16层1604-16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
联 系 人:宋丽丽
电 话:0372-******、******
******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话:******